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为了本人的幸福,本着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态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郑重承诺: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能操作和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提高自保和互保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在工作期间要集中思想,在科室不准打闹、乱串,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私自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科室负责人、当班人员工作时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医院安排的管理职责,服从医院、科室的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4、严格按照医院关于本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开展工作,做到不违章操作。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5、与同事工作中紧密协调、团结工作,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害因素,立即纠正错误或是阻止不安全的行为,同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医务科报告进行解决。
6、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的工作情况、做到交的清、接的明,明确交接班人员的责任。
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醉酒驾车、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不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骑电动车或摩托车要有驾驶证,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工作期间(包括下队)不驾驶机动车辆下队,选择安全的自行车或公共汽车进行下队。
8、在离开卫生院或休假期间,及时向科室及医院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旷工,不私自离开医院。在离开卫生院、休假期间不驾驶、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远离不安全的场所,根据自身情况参加有安全保障的私人社会活动。在上下班时都远离伤害而且帮助他人远离伤害,要以身作则。
9、加强个人自身安全意识, 不得将与医院无关的人员留宿,做好个人及科室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安全取暖等,严防事故的发生。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接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 诺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