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自查报告

司法局自查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自查报告 手机版

  近期,xx区司法局认真对照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和重点,总结得失,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查。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详细制定第二专题学习研讨方案,量化工作流程,不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司法局自查报告4篇

  一是自查党课开展情况,收集完善相关影音资料。

  按照“三个讲清楚”的要求,6月初局党组书记、局长房亚民做了题为《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有”干部》,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在党课中他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 “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了带学促学作用,使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自查专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扎实推进专题教育。

  一是对照《xx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流程》,认真制定了《xx区司法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xx区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安排》和《学习计划表》。二是专门组织人员撰写题为《用“三严三实”谱“为民务实清廉”之路》网络评论文章。三是坚持领导带头,以读书活动为载体抓好学习,重点研读《xx谈治国理政》、《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五是把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与做好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建立党员积分考核办法,进行科学管理党员干部。

  三是自查专题研讨教育开展情况,深挖思想源,端正学风。

  截止目前,区司法局按照工作计划共召开专题研讨会3场次,局班子成员严格围绕“严以修身”积极准备研讨材料,重点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三个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贴合专题教育实际,积极开展专题研讨,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立行立改。

  四是自查“不严不实”问题,健全台账,立查立改。

  结合专题研讨和学习,区司法局认真建立健全“三严三实”工作动态表,及时总结每周工作进展,制定下周工作安排,经常与联络员联系,准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找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计划,确保整改效果明显。

  五是自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良好进展。

  对照主题实践活动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结合七一等特定党日主题,创造性的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一是坚持每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先进模范人物、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培训1次;“七一”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红军广场开展了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四个落实”“四个创新”主题实践活动3次,认真开展 “xx”普法总结迎验、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 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落实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市司法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XX年开始实施以来,在区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和“xx”普法规划的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夯实舆论基础,狠抓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xx”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xx”普法领导小组,并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制定“xx”普法规划。根据市”xx”普法规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xx”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xx”普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根据”xx”普法总体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做好普法教育动员部署。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xx”普法的工作部署,明确五年普法的总体要求和当年的工作任务。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狠抓落实,深入开展”xx”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xx”普法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点面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xx”普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在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知识、宏观经济调控与管理方面的经济法律知识等。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参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和《宪法》等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学以致用,遇事问法,办事依法,把学法用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现代法制观念逐渐增强。

  (二)抓普法骨干法律培训。几年来,市司法局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主任、基层司法所所长等普法骨干进行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的专项法律、法规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我局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法律专家授课,请他们在讲解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剖析,以案说法,受到参训人员的普遍欢迎,普法效果较好。通过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了普法骨干在普法中的带头和骨干作用,带动了全系统的普法工作。

  (三)认真抓好职工普法教育。我们坚持把”xx”普法宣传教育作为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机关年度学习计划中将普法宣传教育同政治教育、理论学习一道安排,一道抓落实。近年来,我们采取集中宣讲、外请专家授课、观看电教片、网络宣传、法律考试、翻印发放法律法规汇编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保密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xx”普法任务。

  (四)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专刊、宣传橱窗、标语、上街宣传以及网络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搭建法制宣传的网络平台。在法治新报每周五普法专版刊登《xx普法你问我答》,通过银川银川电视台、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创建了《律师维权》和《银川司法》栏目,构建了全市出租车顶灯宣普法传网络、市信息中心短信平台网络、法律援助微博和“银川微普法”微信平台四大网络,“一报两台四网络(1·2·4)”法制宣传平台全面建成。截至目前,《银川司法》栏目播出13期司法所长走进直播间节目,深受听众欢迎;4月25日,“银川法律援助微博”在全国政法微博建设应用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率先在全区开通了“银川微普法”微信公众平台;700余辆出租车加入顶灯普法宣传,闹市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世纪广场和宁园成为普法宣传新阵地。

  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创建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都悬挂宣传横幅,制作法制宣传站牌,为“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舆论基础。

  三是结合工作特点,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在普法工作中,我们注重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在学习普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本系统工作的特殊性,有选择地确定培训和学习重点,着重就《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是组织开展了各类法律知识测试活动。为增强普法学习效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测试。先后组织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知识考试和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都在99%,总评成绩优秀。从考试情况看,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平时学习抓的比较紧,专业法律知识掌握较好。

  三、加强整治,强化公开,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中12348网上咨询解答平台、法律援助新浪微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微博的规范管理,使其成为一个为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援指引、解答法律咨询、促进网上互动的服务保障民生工作平台。同时,强化考核机制,大力推行微博“1小时有呼必应”制度,增强与网民的互动,突出公开的广泛性。严格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制度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业务范围。主要有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在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共90条。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凡属人员招录、干部任免,重大经费开支,司法行政重要工作的开展等,不搞一人说了算,都要召开相关会议,通过充分酝酿,在广泛听取与会者意见的基础上才作出决定。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格履行投诉等行政监督渠道的作用,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力度,局办公室对拟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做到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不发生冲突,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市局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整治,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近几年我们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教育整顿年活动、行风建设年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等一系列活动,以各种活动为载体,旨在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同时加大依法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一是健全完善律师管理制度,促进律师事业不断健康发展。严格考核,把好律师“入口关”。根据相关考核要求,组织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年度执业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市律协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开展考核和审查把好律师“入口关”,为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我市公证市场服务秩序、规范公证行业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处及司法行政部门的公证管理行为,提升我市公证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公证事业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和《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规定,严把审核关,对新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的场地和资质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变更和注销及时上报区厅。四是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方面推行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投诉、求助和其他法律诉求,均实行一次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办理的“一站式”受理机制,凡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必须无条件按时受理,对不予受理、立案的向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和依据。

  (五)加强机关政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从政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队伍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勤政廉政好机关”等活动,深入查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机关常规病”,针对突出问题,以“问责”为抓手,将“问责”贯穿于政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切实治理“庸懒散乱奢”等突出问题。

  四、学用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

  几年来,经过全市司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注重联系工作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增加司法所办公经费,提高司法所装备保障水平,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完成了全市标兵司法所验收工作,西夏区宁华路、贺兰县洪广镇、灵武市城区司法所为“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金凤区良田镇、永宁县望远镇、李俊镇司法所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制定了XX年创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和“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意见。目前,全市53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110平米,所有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设置了人民调解大厅、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普法骨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图书室、视频会议室、信息化建设中心、多功能培训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等。30个司法所配备了公务用车,司法所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职能作用发挥力度不断增强。

  (二)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法律十进”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法律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迅速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在全市180个社区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确定了6个“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开展了送“法制节目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活动;印制了“法律进社区”法制宣传太阳伞、围裙、手提袋等宣传品。编撰印制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系“xx”普法列丛书,全部配发给全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手中,扎实推动“xx”普法纵深发展。仅XX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50场次、受教育达92650余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6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9万余份,制作展出展板722块,接待群众咨询14060人次,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55场。

  (三)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 和“千人万件工程”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进村(居)等活动,XX年上半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2余次,接待咨询300余人次,审查拆迁合同12份,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全市旧城改造活动。为进一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的压力,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专业职能作用,成立了“银川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共接待来访152人次,电话接访1265次,受理信访案件37件。围绕提升公证实务技能和加强质量监控等内容,加大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新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法律知识和司法鉴定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和综合法律素质。

  (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大回访”主题实践活动和“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的“三案”攻坚活动,紧紧围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目标”四个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一是对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城乡结合部、村(居)、街巷等,进行有针对性、突出性、代表性、群体事件倾向性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全市共有725个调解组织4165名调解员。为了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医患纠纷化解难的状况,维护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市在全区五市率先出台了市政府文件《银川市医患纠纷处置办法》,成立了银川市医患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接待医患纠纷来电来访咨询19起,受理医患纠纷调解3起,成功调解2起,1起建议走司法程序。XX年上半年,全市调解矛盾纠纷4042件,调解成功3891件,成功率96%。其中,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64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58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757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10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53次84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次3人,制止群体性械斗8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XX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完成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重新犯罪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纠错工作。设立了20个全市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成功举办了全市5·15社区矫正人员“感恩日”活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六个县(市)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与银川市、石嘴山市监狱签订帮教协议;确定永宁县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县”,富宁街、良田镇、文昌路、望远镇、习岗镇、崇兴镇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示范街道(乡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81人,解除1301人,在册1280人;刑释解教人员2526人,解除劳教21人。

司法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组狠抓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责任落实,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体情况

  (一)班子重视,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修改,确保整改方案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行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我局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作为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局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定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增强执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政策方面的学习;2.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群众举报投诉。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切实贯彻主集中制;2.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机制;3.“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每月开一次班子例会,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3.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实时通报,目前已通报了2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整改情况:1.抓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月开一次通报会;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3. 对重要岗位实行了责任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关心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荐、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了平常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培养。2.把群众公认、干有实绩的干部积极向上推荐,目前

  向组织部门推荐了2名干部。

  (五)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2.加强纪律作风教育;3.积极推介、宣传司法行政典型。

  落实整改情况:1.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央、省、州、县纪律作风规定的宣传。2.每月开展一次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3.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六)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执行规定不严、督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力度,狠抓执纪管理;2.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以通报批评、曝光等方式进行通报;3.对不敢担当、纪律松懈、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领导督办通报,限期整改;2.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已开展暗访4次。3.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机制。

  (七)纪律作风规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管理、干部考勤、请休假等10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八)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2. 杜绝“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没有出现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2.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九)学风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良好学风。

  落实整改情况:1.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坚持每年4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十)疏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1.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2. 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分组带队下基层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年内下基层不少于60天;3.每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确定调研课题,每名班子成员提交1-2篇调研报告。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3.组织党员干部逐村、

  逐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综治民调满意度。4.结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桥东社区个体门面户“一包双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次。

  (十一)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2.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对各股室绩效考核实行定指标、定任务,量化管理。3.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每月不少于8天。

  (十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2.严格公务接待数量,严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三)贪图享受,新办公楼超面积、较豪华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按上级规定要求使用

  办公室,不超标准、不超面积。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超面积的领导及股室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已清空3间,合并3间,办公室不装修,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十四)求稳怕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心,严肃整治“庸、懒、散”;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

  落实整改情况:1. 严肃整治“庸、懒、散”,规范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公示制度、完善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从班子成员做起,让班子带头整改,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3.不定期督查,无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十五)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2.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3.无一客多陪现象,实行对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发包包烟,不喝高档酒。

  (十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整改措施:1.经常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吃苦耐劳精

  神;2.完善工作创新机制;3.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健全完善了工作奖惩机制;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

  (十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力度;2.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3.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落实整改情况:1. 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实施“法制宣传个十百千万工程”;2. 认真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目前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2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5万多份;3.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展出;4.开展法治泸溪创建,办示范样板点5个;6.在白沙、武溪、浦市开展“法治文化长廊”阵地建设,获州好评。

  (十八)法律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意识。2.强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开展了“助改革 促发展 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2.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3.实行法律服务人员庭前资格审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乡镇,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调处纠纷,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局党组对照5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9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严格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情况:一是在一楼大厅设置楼层示意图,对各楼层办公室进行标注,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咨询或来局办事、干部职工来访,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周到。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1项,对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设立了详细的许可条件、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后公布到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四是网上政务服务应入网项目已全部入网,截止到目前,已收件279件,办结279件,实现了实时录入和办理。五是在办公大楼外侧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在泸溪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子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情况。

  (三)严格整治“慵懒散”。

  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行风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通过考勤、上班时段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基本杜绝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四)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二是通过自查,我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整治情况:通过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情况。

  (六)严格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整治情况: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州委七项,县委“六个一律”的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州司办[XX]32号《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及泸办[XX]63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同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通过自查,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

  (七)严格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整治情况: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

  (八)严格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整治情况:我局无办公用房,现借用我局业务用房大楼4楼、5楼办公,我局领导干部(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政治办主任、工会主席)共7人,原均在4楼办公,办公室面积为局长22.2平方米,其他为16.5平方米(此面积均含休息室、卫生间),按照泸办[XX]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清理腾退方案,清理后,领导干部办公室均已腾退,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搬至507号房与副科李作健共用一间办公室,其余领导班子也均搬到5楼2人一间,使用面积均为22.2平方米,符合副科级以上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

  (九)严格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十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整治情况:一是落实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实、编细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卡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整治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泸办发[XX]

  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及泸办发[XX]18号《泸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三是建立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归档备查。XX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1万元,1-4月实际支出总额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开支仅为1.38万元,公务车辆开支1.5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十三)严格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未发现有违规设置“小金库”行为。

  (十四)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2个(其中机关22

  个,乡镇20个),机关无超编现象,乡镇目前在岗10人,

  4人借调,1人跟班,借调及跟班人员均履行审批手续。

  (十五)整治“吃空饷”。

  整治情况: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十六)严格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分调整配备干部、违反

  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上述8方面问题。

  (十七)严格整治党员干部“两违”(违法用地违规建

  设)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泸溪县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局向“两违”办递交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公开承诺书,全体干部职工也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三是对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经过调查摸底,我局干部职工不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情况。

  (十八)严格整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会主席带领7个小组深入到15个乡镇、建整扶贫村、“一包双联”门面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达到1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 15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70多人次,在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2户,支持资金4万元,支持各类物资价值8000元。二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民调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员带领股室联系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案件评查及回访工作。

  (十九)严格整治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落实领导联系会议制度、班子例会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进行开门接访和包案下访,到目前为止,我局无信访案件发生。

  (二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在司法局大门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制作宣传版块两块,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在团结报、县人民政府网站就业务工作开展投稿,被采用三篇,办理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案件各一件,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震慑面、宣传面得到进一步增加。三是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收费标准。目前律师事务所公开了收费标准,完善了接待制度和办案流程、公示了办案律师形象,方便了当事人前来办事。全面审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对注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进行集中整顿,按要求落实一人要档,一所一档工作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开展了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四是突出解决法律服务中收费办不好事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电话。五是下基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局基层股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督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我局今年将投入19万余元,加强对七个独立建所的基层司法所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六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向领导汇报推行以奖代补制度。七是联系制作机关指示牌,花费5000元制作单位楼层平面示意图,从而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一)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及各项禁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十二)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

  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局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十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排查,我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现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

  (二十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二是通过排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现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途径,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局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二十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

  整治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职工收“红包”及购物卡现象。

  (二十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在办公场所公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情况: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我局的惠民政策进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请人申请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及时提交给县政务公开办,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10项工作制度,即《泸溪县司法局党组及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关工作制度》、《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对帮扶制度》。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促检查执行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三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

司法局衣服行政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关于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xx区司法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条主线,努力践行"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宗旨,依法正确履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具体规划"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两城六片十八镇?两核三区十五园"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行政依法机制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一)制度建立情况

  今年重新修订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新制定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都对全局的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已逐步推动制度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相关科室对外承担的执法法定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 围绕"xx"普法、"法律六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一是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协同区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开展xx区"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地球日、助残日等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各项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如换届选举、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等专项宣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大力宣传xx区司法行政工作。及时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实到《xx区政府网站》、《白云普法网》、《xx区党务政务公开网》、《官方微博》等进行更新;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各家网络、电视采用宣传稿件13篇。四是结合实际,编制法律宣传手册。五是选购90余类200余册法律书籍充实村级阅览室、xx区拘留所监管人员阅览室。 20xx年xx区司法局整理编印下发《禁赌、禁办酒席、拆违控违》、《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手册》、《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折页、《严打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等法制宣传资料8万余份;组织各司法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份数156092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1392人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55次;更新法制宣传栏77期;展出展板数量1xx块;上法制课18次1520人;悬挂横幅标语387幅;举办文艺演出3场;受教育人数xx4232人次。

  2. 围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力推进全区干部法制教育,通过开展禁赌等专项学法活动、村(居)委会主任主体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全区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3. 借助专业团体开展法制宣传。20xx年牛场司法所、麦架司法所分别与贵阳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单位—贵州准据律师事务所、贵州典正律师事务签订合作框架,结成对子。形成 "所所结对子",借助律师所法律专家的优势开展法律宣传等活动,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及辖区群众。

  4. 认真开展对青少年人群的普法教育。一是大力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与区关工委、区综治办等部门联合深入学校开展青少年大型法制教育课堂5次;充分发挥各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局属7名法制副校长每人每学期至少开展了一次法制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二是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区司法局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等特点,及时征订了中小学生专用的漫画版《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1000 余册,制作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展板,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的乐趣。

  三、依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和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1.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公证、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全年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4次,宣传人数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280余份。

  2.加强律师、公证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全年共组织律师、公证员学习相关精神和法律法规6次。使律师、公证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能够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依法组织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做遵宪守法的表率。

  3.加大对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的检查力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律师法》、《公证法》等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执法执纪年度检查。通过开展律师、公证质量监督及执法执纪的检查,有效清理和打击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非法执业、非法从业、非法谋利等现象,促进我区律师、公证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的依法行政管理

  1.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与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目标责任书。

  2.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4月23日,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4月24日,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4人参加了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

  3. 为做好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及执业核准工作,对我区2个法律服务所、21人原所注册、3人转所、3人新申办执业证材料进行了初审,并按时报送市司法局。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我局不定期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指导,认真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我区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7人皆诚信执业,无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扎根基层、服务快捷等优势,认真开展业务工作,并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进项目等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10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2家,代理诉讼案件63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代写法律文书92件,解答法律咨询xx97人次。

  五、依法行政工作档案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档案和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行监督、考核,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培训情况。

  1. 重点开展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题学习,明确纳入个人学习计划,要求有日程安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采取了领导带头、科室牵头的组织形式,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

  2. 以"聚焦‘四风’"、"三实三同"、群众路线活动指定书目为主要内容,落实了学习计划,撰写了学习体会,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职工精神上补了"钙"、思想上充了"电"、作风上提了"神".

  3. 着力加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知法守法的意识。经常举办专题学习座谈,重点学习了《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等;加强了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学习内容为:省政法委"五个严禁"、《关于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罪犯社区矫正的若干规定(试行)》;安排全体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司法所的骨干一方面充分掌握了规范化办理司法行政业务的流程,另一方面,增强了依法治理、依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4. 加强警示教育,先后学习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行为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件》、《关于贯彻落实十一届省纪委常委会20xx年第11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明察暗访等视频。许多同志的内心深受震动,承诺要始终如一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七、在行政执法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今年,我局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各执法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和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本年度未发生大小违法违纪行为,也未收到违法违纪投诉,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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